交通局与交警都是关乎交通管理的重要机构。但是,在某些情况下,人们可能会担心交通局可以管交警吗?关于这个问题,需要有一些解释。

首先,要明确一些基本的职责和权限划分。交通局一般由市或地区政府负责管理,它们的职责是管理当地的城市道路、公路等交通设施,安排交通信号灯、缓解交通拥堵等。而交警则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所或交警支队的一部分,主要执法范围涉及到道路交通安全、车辆、行人、交通事故的救援现场等方面。

通俗点说,交通局是管道路的,交警是管交通的,交通局管理道路的好坏是交警能否执法的基础,所以交通局和交警的关系是协作关系,不是上下级的关系。

但是,需要指出的是,交通局并非没有管辖权制约交警。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,交通部门有权对交警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,而且如果交警执法存在违法行为,交通部门也有权要求其进行纠正。另外,因为交通协管员是由交通局聘用管理,所以就有权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反映其违法违规行为。

况且,交通局作为城市道路管理的主管部门,在需要时也可以协助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来协调整治道路交通,缓解交通拥堵,安排道路改造、交通安全建设等工作。

综上所述,在道路交通管理中,交通部门和公安机关交警是共同负责的,只有通过协同作战才能为交通安全治理提供更好的服务。交通部门在按照职责范围内尽好本职工作的同时,也可以做到相互协调,共同做好交通管理的工作。